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
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推进全省政府系统与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政务服务的衔接联通,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等。
一、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职责与功能
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作为全省政务服务的主要管理机构,承担着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职责。该机构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方式,为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提供政务服务指导与支持。
二、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工作重点
政务服务管理局致力于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创新实践
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探索创新,推动政务服务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通过建设政务服务网站、手机APP等线上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查询、咨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体验。
四、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监督与评估
政务服务管理局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定期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务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综上所述:
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作为全省政务服务的主要管理机构,通过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与互联网融合以及加强监督与评估等措施,为全省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中华人民***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规定: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条例》
第三条规定:
政务服务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公正、便民高效、诚实守信的原则。
《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条例》
第四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