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车抵债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只要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一个用车抵债的说明就可以了。如果经过法定的程序,首先要证明借款人欠钱不还,还要证明欠款到期,还要证明借款人没有其他财产,也没有提供保证人,然后要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发支付令给借款方,借款方如果在规定的时限以内没有还款,大概15天,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个时候就可以用车来抵债了。 另外还有种简便的方法,就是和这个借款人达成协议,前提是要对方同意,协议内容就是以车抵债,这样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