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民事判决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一审判决,除了特殊的案件;例如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外,其他案件一审判决下来后,看15天内原被告双方是否上诉。如果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如果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被告必须履行给付义务,否则原告有权申请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被告有给付能力却不给付的,进入黑名单,限制乘坐飞机,动车一等票等,不能抵贷款。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可分为民事判决宣告后的法律效力和民事判决生效后的法律效力。对于准许上诉的民事判决,在宣告后至上诉期届满前,具有下列法律效力:1、民事判决向当事人宣布后,至上诉期届满之前,作出该判决的人民法院不得改变或者撤销判决。2、在上诉期内,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期内提起的上诉,人民法院必须立案受理。民事判决生效后,具有下列法律效力:一强制执行性。民事判决生效后,对于有给付内容的,当事人必须依照判决书履行,否则,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强制执行。二不可争议性。在民事判决生效期间,人民法院或者其他部门在作一些同该判决有联系的决定时,必须以该判决为准。任何有悖于生效判决的决定,都是无效的。当然,如果生效的民事判决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变或者撤销,在未经改变或者撤销之前,生效民事判决始终具有不可争议性。3、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但是,不准离婚的判决和维持收养关系的判决除外。4、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承认判决,遵守判决,协助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否则,人民法院可对其适用强制措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对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七条审判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能:(一)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三)讨论决定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应当再审;(四)讨论决定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重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对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应当由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可以由审判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