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案件推动法律
1990年4月15日,经历了一年前的那场大风波,北京城似乎还没恢复好元气,显得有些萧条。
这天早上6点多,环卫工人沿街打扫为生,发现一个流浪者蜷缩在垃圾堆里一动不动。
“哎,同志!你醒醒,挪个地方睡,这里我得打扫一下!”
那人一动不动,似乎没听到他的话。清洁工有点不耐烦,上前推了一把,没想到这一推,那人身下竟露出一片血迹。
公安局侦缉队大队长许欣,接到报案后马上赶到现场,通过对案发现场的勘查,发现死者是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身份是一名外地S访人员,钱花光后在北京流浪,靠捡垃圾为生,没想到露宿街头时遇害了。
考虑到北京政治地位和当时所处特殊时期,这起案件被警方高度重视,要求尽快侦破。但很快,警方发现这起案件不简单。
搜查整理发现,在3月份就已经发生过2起针对拾荒人员的暴力案件,只是2名受害者都没有致死,施暴者也没留下太多证据,案件就一直搁置下来了。现在突然又发生了第三起,警方有理由相信,这是同一个人干的!
受害者遇害的地方,大多是繁华路段,即使是半夜,也不断有行人经过,凶手居然敢如此作案,也太胆大妄为了吧。但有一点警方想不通,你说杀人劫财吧,他们都是流浪汉,身上哪有什么钱。若是情杀或者仇杀,似乎也不太对劲。
就在4月3号,警方刚刚将杀人狂魔许广才抓获,这才过了2个星期,又出现连环袭击案,“难道,又出来一个连环杀手?”大队长许欣暗自叫苦。
4.15案发生后不久,天津公安局也接到报案,一名流浪人员在和平区被害,案发现场同样是繁华地带。在案发现场,天津警方找到了凶手的作案工具,也提取到了指纹,但排查了大量流动人口,却始终未能有所收获。
时间很快到了5月份,这天晚上,一名流浪者在天桥下找了一个角落,蜷缩着进入了梦乡。当晚11点多,天空飘起了小雨,这名流浪者紧了紧身上的破麻袋,度过了他生命中最后一个夜晚。
流浪者的尸体被人发现。凶手再次作案,让民警们感受到了压力,民警韩文祥通过对现场的解读,认为:“凶手虽然喜欢在夜里作案,但似乎并不注意场所,也没有什么反侦察能力。”
大队长许欣表示同意,又补充了一点:“我们之前始终认为,这些流浪者并不是因钱财被杀,现在看来,凶手恰恰很有可能就是为了他们身上少的可怜的钱。现在我们推理一下,谁会为了这么少的钱杀人呢?”
几名民警思考了一下,异口同声的说了两个字:“乞丐!”
有了突破口,民警们迅速开始了工作。民警韩文祥打入京城的乞丐群,四处打听消息,大队长许欣带着其他几位民警,在天桥和地下通道里蹲点。
正当他们忙的焦头烂额之时,凶手似乎在向他们挑衅,不断地制造凶杀案。在一个月内,北京发生3起袭击事件,造成2死1伤;天津发生2起,造成1死1伤。两个城市都是直辖市,还都是在繁华市区发生凶杀案,让警方十分挠头。尤其是有S访人员被杀,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少话题。
在这种情况下,京津两地都把案件上报了公安部,这才发现两地发生的案件极为相似。于是,两地开始联合办案,重点排查在京津两地流窜的流浪者或者拾荒人员。
同时,两地公安对凶手的作案特点进行了归纳,整理如下:
第一,杀害的对象均为露宿街头的盲流,多数是拾荒人员、乞丐、S访人员,都是被击打头部死亡。
第二,作案有连续性,一般间隔为5天,作案时间集中在子夜至凌晨5点之间。
第三,没有固定作案工具,都是临时捡来的钝器,制作比较粗糙。
第四,作案地点集中在繁华地带,主要是车站、天桥、地下通道等流浪人员较多的地区。
第五,作案不计后果,缺乏反侦察意识,每次作案都将凶器留在作案现场。
综合以上分析,警方认为,凶手很有可能是个狂躁型精神病患者,或者是盲流人员之间的报复杀人。吃透了案情,警方开始有针对性的进行布置,组织大量警力,在重点区域进行蹲守。
1990年6月5日凌晨1点,民警终于有了收获。当天,一名民警在宣武区一个农贸市场蹲守,忽然听到一声惨叫,一名拾荒者遭人袭击。警方立即围堵上来,将一名老头抓获,通过比对指纹足迹,证明这个老头就是一系列杀人案的凶手。
民警们分析的没错,这老头确实有精神病。凶手叫孙长友,曾犯过2起命案,1986年因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被保外就医。1988年,他从安徽流浪至北京,以捡废品为生。由于长期衣食无着,精神压抑,导致他的精神分裂症更加严重,还出现了妄想症。
警察问他为什么杀人,孙长友交代:“我推车从他们(受害者)身旁经过,看到一条青龙蛇盘在他们身上,还发着荧光。我在月亮上就是负责斩龙的,所以一定要杀了他们。”可见,感知障碍和思维障碍已经让孙长友无法正确的认识客观世界,但他却对幻想出来的东西深信不疑,毫无自控能力,最终造成9死5伤的特大杀人案。
精神病杀人在整个社会的杀人案件中,占的比例极小,但危害性却特别大。随着现代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人民承受的心理压力也是有增无减,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心理障碍,甚至在不能自控的情况下,做出一些伤害无辜的事情,这是很值得今天这个社会所要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