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事实名词解释

民事法律事实名词解释是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

1、客观现象能否成为法律事实,取决于法律的规定。

2、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是指与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事实;行为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事实。行为可以分为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3、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法律行为是表意行为。如婚姻、合同、遗嘱等。

4、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是非表意行为。如无因管理、先占、创作发明、添附、发现埋藏物、拾得遗失物、侵权行为、违约行为等。

5、准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业已满足为前提,将一定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从而根据法律规定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民事法律事实的特征表现

1、客观性。民事法律事实是一种客观现

象,而不是主观现象。单纯的主观意志并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止。

2、法定性。何种客观现象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是由个人决定的。

综上所述,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