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9

孟德斯鸠说,政体有三种,***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

***和政体是部分人或者全体公民掌握最高权力。全体人民掌握最高权力,那就是民主政体;部分人掌握,那就是贵族政体。

君主政体指君主在基本法的约束下管理国家。

专制政体是一个人不受法律约束的独裁。

每种政体都会诞生某种意义下的法,这种法就是最重要的基本法。

以上这些是政体的性质,与这些政体的性质相适应的,是它们的原则。

民主政体的原则,孟德斯鸠称之为, 美德 ,具体可以表现为爱国、奉献。民主政体需要每个人都热爱自己的国家,无私奉献才能维续下去。贵族政体的原则,是建立在美德基础上的克制,贵族都渴望不受束缚、借助特权压制平民,它们需要一定的克制,让贵族内部实现平等。

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执行君主的意志可以带来荣誉感。美德绝不可能存在与君主政体中。

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惧,独裁者的权利会部分地转移到他的“丞相”手中,它需要绝对的恐惧来消灭所有的勇气和野心。

国家的基本法(或者说制度)必须要适应政体的原则。

孟德斯鸠第一个就是拿教育法来举例,因为这是每个人最开始接受的法律。

在***和政体中,每个人都需要对国家负责,所以“爱国”自然就是教育的主旋律。另外,还有平等与公正。

在君主政体中,荣誉,要求人们行为的判断标准是美丑而非优劣,是是否伟大而非是否公正;荣誉要求我们效忠与君主。

在专制政体中,教育是不存在的,因为独裁者不可能教给它的民众什么是美德。

法律与政体原则的关系,类似于物理中运动的作用与反作用一样。 立法一定要与政体原则相适应 。上面所说的教育法其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孟德斯鸠阐述了罗马在贵族执政时期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