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终审判决怎么办

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用审判监督程序。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综上所述,在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的制度,如果当事人有民事纠纷的话,那么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是做出了二审终审判决以后还是不服的情况下,认为有错误的时候也可以申请采取审判监督程序来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