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大学食堂需要什么手续和资质
法律主观:
承包经营的基本要求: 1、承包者要严格按照《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的管理要求进行经营,并承诺按《细则》的具体规定执行。 2、为确保食堂进料的卫生安全,学校逐步实施各食堂的米、面、食用油、肉、蔬菜实行统一 招标 定点进货和货物标准,由各食堂经营者和管理办公室组成评标小组,确定定点供应商及货物标准,原则上,货物标准必须达到该各物品中等以上品质。以上材料不允许食堂从非定点供应商或低于要求标准进货。 3、其他管理要求:承包经营者必须文明守法,自觉接受和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 严格审查雇用人员,所雇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工条件,达到法定年龄,持有本人 身份证 、劳动就业证、流动人口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及饮食从业人员的 健康证 。 承包经营的主要指标及要求: 1、参加竞投者分别对三个标项提出 投标 报价。 2、参加竞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地考察,测算投标价格,并根据《招标要求》的各项规定内容写出《投标方案》。 3、参加竞投者按所选的标项的面积和范围,每月上交学校财产保值基金,数额由参投者出价,投标时统一按每年缴交万元报价。 4、初次进入的校外承包者中标后,在签约时必须向学校交纳 履约保证金 和财产押金,第一至第三标每标为50万元,具备经营信誉的现有承包者中标者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和财产押金给适当的优惠。 5、履约保证金在合约期满,解除承包经营关系后不计息退还承包者,承包者如违规,甲方有权扣除 保证金 抵偿学校所受到的经济损失。 6、承包经营者应尽量聘用原有 临时工 ,以确保短期内学校生活秩序的稳定。 《中华人民***和国 公司法 》 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