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超出营业执照范围会受到怎样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2015)第六条 

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自取得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证件的名称、审批机关、批准内容、有效期限等事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其中,企业设立时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变更事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扩展材料:

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准备资料如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 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超范围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