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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律师团队 你好,我是武汉张雪纯律师,我们律师团队在法院立案法庭驻点的时候经常会碰到一些问题,我们在这里整理一些关于离婚纠纷的注意事项: 1、双方是否就其***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要就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对财产及小孩抚养等问题没有争议,则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即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在这里武汉张律师要提醒大家,在写离婚协议的时候不可草率,尤其是在设计财产分割及财产处分的时候,我们在实践中碰到很多问题就是,双方的协议写完之后根本无法履行,或者本身协议就有很大的问题及漏洞 2、双方是否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若夫妻双方仅对财产达成一致,而未对小孩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则一般法院也不给立案,一般关于小孩抚养的问题,原则上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为个人工资的30%左右 3、关于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故此,无过错方能要求有过错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个是由法院自由裁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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