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精神现象学》奠定了黑格尔哲学王位的坚定基础?(五)
黑格尔是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客观唯心主义者。1770年8月27日,当黑格尔降生在德国斯图加特城的一位税务书记官家中时,没有人会料到,这个孱弱的婴儿在其一生中竟会以摧枯拉朽的激情和巨人般的勇气将人类精神推进到一个令世人目眩的高度。
1788年10月,年轻的黑格尔到图宾根神学院学习哲学和神学。在深造的几年里,黑格尔思想上受到卢梭等人很大的影响,法国大革命在青年黑格尔心目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成为大哲学家后的黑格尔把法国大革命的福音(即自由与民主),当做他的哲学所追求的理想,倾其毕生心血镌刻着这一理性精神的丰碑。在大学时期的生活和学习,这一追求引导他开始研究政治和宗教,并对现实进行批判。
1801年,黑格尔来到了当时德国哲学和文学的中心耶拿,开始了他一生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一个阶段。黑格尔在耶拿时期,是他把自己的理想变为体系的一个转折点。这一年他写了《费希特和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异》一文,参加当时的哲学争论。这是黑格尔发表的第一篇哲学论文。四年后,黑格尔获得副教授职称。在这一年开始写《精神现象学》,并于两年后出版。它标志着由康德开始的德国哲学革命进入了新的阶段,也标志着黑格尔已经成为一位成熟的和独树一帜的哲学家。黑格尔在这部巨著中划时代地提供了一部人类意识的发展史,《精神现象学》作为人的意识发展诸阶段的缩影,深刻地揭示了人的个体发展及人类社会发展两个方面的历史辩证法。
在纽伦堡,黑格尔完成了另一部巨著,即1816年出版的《逻辑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逻辑学》占有核心的地位。如果说《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第一次扬帆远航,那么《逻辑学》就是黑格尔远航途中抵达的第一个岛屿,黑格尔将自己哲学的全部秘密、全部真理,尽在此“宝岛”中展示。除了《精神现象学》之外,他把自己的其他著作都看作是《逻辑学》的展开和应用。1816年,黑格尔到海德堡任哲学教授,开始享有盛誉。他根据讲课提纲编辑成《哲学全书》出版,每次再版都作了重要修改。1818年,黑格尔在柏林被任命为普鲁士王国的教授。他在此的主要著作是《法哲学原理》。在这一时期,黑格尔还讲授历史哲学。
黑格尔的主要著作包括《精神现象学》、《哲学全书》(其中包括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三部分)、《法哲学原理》、《美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讲演录》等。
宗教哲学是黑格尔在柏林时期开设的一个课程,他的宗教思想是促成他死后黑格尔派分裂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一点上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以来理性主义的神学传统,表现了明显的近代色彩。从来不把宗教归结为教士的欺骗,而把它看作是历史和当代深刻矛盾冲突的表现及其解决。人对神的观念同人对自己的观念相应,这是黑格尔的一个重要观点。1829年10月,黑格尔被选为柏林大学校长并兼任政府代表。1831年黑格尔因患霍乱病逝。
《美学讲演录》一书反映了黑格尔的美学思想,是他的哲学体系在美学和艺术领域中的具体表现。这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他的哲学体系在美学和艺术领域中的具体表现。黑格尔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精神性”的理念,整个世界是绝对理念自我认识、自我实现的过程。艺术、宗教、哲学是“绝对理念”在精神阶段发展中的最高阶段。艺术的根本特点是理念通过感性的形象来显现自己、认识自己,黑格尔美学思想的核心是“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在黑格尔看来,“自然”显现理念不充分、不完善,不是真正的美。只有艺术美才是真正的美。只有艺术美,才是心灵的产物,才能“把每一个形象的看得见的外表上的每一点都化成眼睛或灵魂的住所,使它把心灵显现出来”。黑格尔分别对艺术的性质和特征、艺术发展的历史类型和各门艺术的体系,进行既是逻辑的又是历史的分析。逻辑方面,他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有关艺术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历史方面,他开创了艺术社会学的研究,展示了宏伟的历史观。黑格尔的美学思想在西方美学史的发展过程中,起了划时代的作用,成为古典美学的集大成者。
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在西方法哲学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这部书中,他的辩证法贯穿了他的整个法哲学。他把法的现象归纳成为一个完整全面的体系,他的理论几乎涉及了当时存在的各种法律部门,它将自柏拉图以来的形而上学法哲学发展到了极端,实证主义法哲学从此取而代之。《法哲学原理》在世界法学发展史上有着重要而又独特的学术地位,黑格尔第一次将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方法引入法哲学研究,努力使逻辑的起点和历史的起点一致,逻辑的发展和历史的发展同步,由此建构起系统完整的法哲学体系,“第一次为全部历史和现代世界创造一个全面的结构”,也正如恩格斯所说,黑格尔的法哲学形式是唯心主义的,内容是实在论的。黑格尔法哲学的方法和体系对于后来的法哲学家有着很大的启迪。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正是在分析批判《法哲学原理》的过程中产生了自己的法哲学。
该书堪称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最系统的法哲学专著。黑格尔在其中对法哲学的对象、性质、范围和内容等做了明确详细的论述,观点丰富新颖,体系严谨完整,研读它可以大大拓展我们法哲学的视野。同时,该书也是最晦涩的一本法哲学著作。欲了解《法哲学原理》和篇章内容,需大致了解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演进脉络和主要结构。《法哲学原理》由导论和抽象法、道德、伦理三大篇构成。其中每一篇又包括三章。典型地体现着黑格尔所严守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思维方式。贯穿全书的逻辑主线是自由意志,每一篇章的内容都是自由意志的合乎逻辑的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