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青少年法治课堂综合评价只有十分
因为青少年法治课堂没有什么原则性错误一般都是合格的分十分。
中学生法治教育既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在法治教育中学校、家庭和社会环境的有机结合还没有形成,这是中学法治教育中最突出的问题。
大多数人认为教育是学校的责任,一些家长甚至对法律视而不见,不能以身作则。在社会环境中,我们没有看到任何教育材料,只有形式。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家庭无条件,学校无法管理,社会环境的约束力有限,因此目前的法治教育效果不佳。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政治的原因:
一、教育管理缺乏制度化
在教育内容上缺乏成套、正规的教材,在教育对象上主要集中在在校学生身上,在教育成效上也没有明确、规范的考评指标以至于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比较突出。
二、教学方式缺乏多样化
当前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主要以学校教育为主,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侧重于法律知识的灌输,机械地、简单地讲授法律条文,枯燥无味,法律实践活动少,与青少年日常生活实践结合程度不高,教育效果不明显。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