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失效

法律分析:目前违反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已经失效。

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家长监护责任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学校教育教学任务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创造良好的环境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