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属于法律事件吗
一、性质不同
1、法律事件,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不依权利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和客观现象。
2、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
二、具体内容不同
1、法律事件:战争、洪水、地震、死亡等等。
2、法律行为:合法法律行为比如:履行合同、按期还款;非法的比如:盗窃、抢劫。
具体事例
小明与小红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明天中午在学校大门口,小红向小明交付一个铅笔盒,小明向小红支付10元钱。这里就是由于小明和小红的主观意志所达成的协议,这是属于法律行为,当然,她俩都得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但如果小明高高兴兴出家门准备去拿铅笔盒的时候,不幸被大风刮跑了,此时刮大风这种灾害就是属于法律事件,是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小红和小明都不想铅笔盒被大风吹跑了,但此时法律事件的发生导致了此铅笔盒买卖合同的解除。
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出于人们自觉的作为和不作为。无意识能力的幼年人、疯癫、白痴,精神病,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胁迫下的作为和不作为,都不能被视为法律行为。
二、必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现的举动,单纯心理上的活动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如虽有犯罪意思而无犯罪行为的,不能视为犯罪,也不能视为法律行为。
三、必须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不由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恋爱等不是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中华人民***和国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第四十七条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第四十九条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注:中华人民***和国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