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童被害案写入最高法报告,百香果女童被害案有哪些值得反思的?

百香果女童被害案需要反思以下问题:

首先,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每个人的生命容不允许任何人去剥夺,做人要有积极向上的心态。不要遇到挫折就报复社会。

其次,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和普及,很多犯罪的人都是法律知识比较淡薄,当他们犯罪后了解了相应法律知识都是很后悔。对自己所做所谓忏悔,但是为时已晚,自己也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最后,作为女生要懂得保护自己,出行人少的地方尽量不要自己一人要结伴而行,学习一些遇到危险该怎么化解的办法,避免悲剧产生。

扩展资料

百香果女童案件经过:

2018年10月4日,广西钦州灵山县10岁女童丽丽(化名),遭同村29岁村民杨光毅持刀捅伤眼睛及颈部后再强奸,最后抛尸荒野。钦州中院一审认为,杨光毅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大,决定判处杨光毅死刑。杨光毅不服,进行上诉。

2020年3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判决在网上引发热议,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决定申诉。5月10日,最高法决定调卷审查。

5月11日,记者赴广西重回案发现场进行详细走访,代理律师侯士朝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刑罚要与罪行相适应,自首不是免死牌,“相对于杨光毅手段极端残忍、情节极端恶劣、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等情节相比,自首情节不足以撼动对案件的整体评价。”

11月11日,最高法院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对杨光毅强奸案再审。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依法开庭审理。

2021年2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