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没要抚养费能再要吗

当事人在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还可以要。

如果孩子未满18岁,对方就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必须每个月按时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已满18岁,但仍在上学就读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未支付的抚养费。

一、离婚不要对方抚养费可以再要回吗?

离婚不要对方抚养费的情况下,是可以再要回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民法典》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时间应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第三十号法释作出如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第二项中指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和“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支付标准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与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之间的婚姻状态改变而改变,即使合法解除了夫妻关系,但也子女仍然构成关系,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肯定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在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应当结合双方的实际而定,制定的标准应当切实可行,避免发生新的矛盾。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