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当街烧人民币,违反了什么样的法律法规?

当街烧毁,故意损坏人民币是违法行为。该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实属违法行为,如不听劝告,任意妄为,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分析

人民币是法定货币,是经济主权的象征,是国家的名片,人人都要爱护人民币,维护国家货币信誉。故意烧毁,损坏人民币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不准随意撕裂、剪割人民币。对故意损坏人民币的违法行为,将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其他毁损人民币以牟取利益的行为,可由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故意毁损人民币是指明知是人民币,而用各种手段对其予以毁灭或损坏。故意毁损人民币包括:(1)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剪成数段或撕坏的;(2)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用烟火部分或全部烧毁的;(3)在人民币纸上乱写乱画的;(4)用人民币制作工艺品的;(5)熔炼硬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四十二条 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