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者出了交通事故陪同喝酒的有责任吗?
您的案情描述的不是很清楚,不知是谁出了事故?事故的严重程度如何?
您好!法制网-法律问答服务团队为您具体解答如下:
一、具体分析:
陪酒者是否有责任关键看其是否有错,是否存在劝酒行为,您可以参照以下内容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一)若是司机执意多喝,陪酒人不存在强制性的劝酒行为, 且尽了一定的安全提醒义务,一般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司机自己承担责任。
(二)但若陪酒者有劝酒行为,则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因为民法通则规定了“附随义务”,饮酒人之间有相互关照、相互保护的安全注意义务。饮酒人、劝酒人在客观上应当意识到,酒精具有毒性作用,大量饮酒会导致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减弱,甚至有可能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为避免伤害,要求饮酒人之间形成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相互关照、相互保护的安全注意义务,就是民法上就是附随义务。
劝酒本身并不违法,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有人挑起的赌酒、斗酒、劝酒等,如果由此发生损害后果、侵害后果,劝酒人要承担部分责任。如果劝酒人明知被劝的人要驾车,还劝他过度饮酒,被劝者驾车后发生车祸事故,作为劝酒者,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劝酒人只对被劝人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由于劝人喝酒的相关证据收集比较困难,相关责任较难划分,所以法院一般会判劝酒人***同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劝酒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还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劝酒人明知对方身体不宜饮酒还强行“灌酒”,而导致他人身体受到损害,那这时酒就成为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一种工具,灌酒人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建议在饮酒时,聚会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在饮酒之前最好先问清对方的身体状况、是否开车、酒量、身体有没有病症等,不要随便劝人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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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6日,上海一公司老总要求司机小蒋去KTV接送,又与小蒋在KTV内***饮,导致小蒋在其后的驾驶途中发生车祸身亡。小蒋的家属认为,当晚一同在KTV饮酒的三名同事(包括公司老总在内)应该为小蒋的事故承担一定责任,为此起诉到法院索赔近50万元。
上海嘉定法院审理认为,明知有接送任务却置之不顾,放任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导致自己在车祸中丧生,小蒋本人应负主要责任。而公司老总明知他酒后驾车,存在一定过错。其余两人更有提醒、阻止他开车的义务,但他们并没有进行提醒,因此存在过错。判定3人各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