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可以开庭日当庭宣判吗?
宣判民事案件需要起诉、立案、审查等几个步骤,而能否当庭宣判就取决于这起案件适用的程序。一般来说采用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几乎不会当庭宣判,基本上是择日宣判;而对于那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民事案件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因而能够达到当庭宣判时效的。
法律分析
民事纠纷案件是否当庭宣判,需要结合案件具体复杂程度,有无争议等情况综合判断,并无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必须当庭宣判,民事诉讼法对当庭宣判仅做了一般性规定。民事案件是当庭宣判要取决于采用何种审理程序。如果是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像离婚诉讼,就能够当庭宣判,但前提必须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然就需要法院择日宣判。而对于择日宣判的案件法院并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限,是由主办法官酌情安排的,只要不超过法定期间就符合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都应当当庭宣判,如果公民与其他公民出现了纠纷事件无法协商解决时,双方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的,那么在提出诉讼时也是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据到法院,那么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判决,如果当事人不认同判决结果也是可以提出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发送裁判文书的外,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上述情况,应当记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