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地强迫未成年少女有偿陪侍,5人已被刑拘!这些人会被怎么判?

山东临沂郯城一位中年妇女强迫未成年少女进行有偿陪侍,随后还伙同多人对少女进行恐吓和殴打。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将涉事的五名人员全部抓获并刑事拘留。如果事件中涉案人员有强迫未成年少女的内容存在性交易,将构成强迫卖淫罪,至少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事件中涉案人员只是要求有偿陪侍,有可能将会构成强制猥亵罪,侮辱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等,数罪并罚至少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强迫卖淫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情节较轻的将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情况包括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强迫多人卖淫的;强迫卖淫后,造成相关人员伤亡的;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该事件中需要先对未成年的少女的年龄进行鉴定,另外还需要对该少女进行身体进行全面的检查,来确定嫌疑人的罪行。不过犯罪嫌疑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应该是确定。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法律的规定要对其进行从重的处罚。

如果强迫的内容中没有性交易。需要根据具体的调查情况判定是否存在强制猥亵和侮辱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如果存在其中的几项,将会被数罪并罚。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猥亵儿童的将从重处罚。该事件中的女子等多名嫌疑人,需要通过他们曾经的行为和口供中对获得相关的证据。该事件中犯罪嫌疑人已经对女子进行了殴打,所以故意伤害罪已经基本定性,故意伤害罪最低也会判处3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