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自学《伤寒论》制作增高药、生发药,被罚款6千万,你认为合理吗?
四川成都一男子,自学《伤寒杂病论》,配置特效中药,被罚6000万。
小伙子彭某,一直比较喜欢中医,平常也会买些医书来看,时间一长,就通过自学中医古籍《伤寒论》等书籍,按照医书里面的药方,成功配置出药丸、膏药、中药液等。而制作过程就是在自己的家里,通过自己买的机模等机器设备,制作完成,也没有取得任何药品监管部门的认可。药品制成后,通过网上销售给病患,获利达到130多万元,现场查获的半成品,未销售的货物多达15万之多。
而他制作的药品有:生发丸、温经汤、山药丸、打呼噜丸,多达42种,价格从十几块到几百块不等,他最先通过病友群推销,在一些病友使用过后,效果不错,进而推广给其他人,就这样把生意越做越大,直到开始了自己的专营网店,生意更是好的不得了。
当然刚开始人少,并没有什么影响,随着生意做大做强,正准备再创辉煌的彭某,经人举报,被执法人员盯上,随后采取行动,控制住彭某,并查抄了所有货物。对彭某处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30万元,并处罚金3000万元,然而在之后彭某并未交纳付款3000万元,执法部门向法院提起执行,法院在依法审理后,准许强制执行,包括违法所得130万元,罚款3000万元,加处罚款3000万元,***计6130万元。
我认为合理实话实说刚开始,我也对这个处罚不甚理解,感觉太重了,针对个人的罚款上了千万,估计这辈子都还不完。再说药的疗效挺好,又不是假药,为什么要罚这么多呢?
其实执法部门对他处罚还是有理有据的,首先彭某没有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验许可证,就凭自学敢生产销售药品,属实说太危险,我们都知道一个好的老中医,都是经过多年的锻炼,从小的专业学习,才能出门行医,而药品又多有毒性,稍有不慎,人命关天。
在《药品管理法中》规定罚款的处罚是要按照违法所得的十五到三十倍来处罚的,而现在定的3000万,是安装20倍处罚得出来的,基本是中等偏下了。再说无论罚多少钱,没有出人命也够万幸了,不然就不是罚款了,还要负刑事责任。相信谁都不想那一幕的发生。
我们国家现在对食品安全很重视,更何况还是药品呢!如果真想发展中医,弘扬传统文化,可以好好的学习去考证,国家也为了发展中医,制定了好多利于中医的条款,我们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助力中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