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法律是来源于习惯的
对这句话要辨证的理解
首先,习惯具有约定俗成的性质,其存在具有很大的合理性,而且因为习惯已经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如果上升为法律,人们也比较容易遵守,易于实行,从两这个意义上来说把习惯作为法律的来源有一定积极意义.
其次,但是我们也该看到,将习惯作为法律的来源也有很大的问题:第一,习惯具有地域性,每个地域、每个人群都有自己的习惯,而法律是要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的,这样习惯法就可能会在一个地方实行的很好而在其它地方受到抵制;第二,习惯具有不稳定性,人们的很多习惯是会随着时间和地点而改变的,可是法律必须具有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因此两者在这一点上也是矛盾的。
综上所述,一些被广泛接受的、具有稳定性的习惯可以作为法律的渊源,但很多习惯是不适合作为法律的,这句话的说法过分的夸大了习惯作为法律渊源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