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联系不上如何追讨抚养费?

一、 离婚 后前夫联系不上如何追讨 抚养费 ? 离婚后前夫联系不上应当采取以下形式追讨孩子的抚养费:双方 协议离婚 ,在 离婚协议 中约定了孩子的 抚养权 以及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双方应该根据约定履行;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达成***识,女方可以收集 证据 向法院提交材料,也就是申请 诉讼 的方式来解决。 二、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 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 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例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 三、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 四、抚养费数额的变更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指:子女求学所需学费、生活费增长,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 五、抚养费的给付期间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例外情况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 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读,子女全部或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 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尚未成年但已经满了16周岁,并且有了独立的经济收入,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 在孩子没有成年时,没有获得 孩子抚养权 的一方除了可以获得孩子的 探视权 之外,还需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和责任,这一点必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阐述,不能模糊不清以免今后因此产生法律风险。如果一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抚养费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