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法律分析:军人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同财产,归夫妻***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