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简政放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简政放权工作,推动政府转变职能, 6月至7月上旬,在主席、各位副主席带领下,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牵头,各委处参加,以常委为主体,组成六个调研小组,深入到十一个县(市、区)及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华管委,重点围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行了调研。先后有240多人(次)委员参加了调研,发放调查问卷3000余份,召开市政协委员、工商企业界代表、乡镇及部门负责人三个层面座谈会36场次,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专题协商会3次,现场视察便民服务大厅和窗口单位24个,走访群众200人次,深入了解了我市行政审批改革的现状,听取了基层干部和各界群众对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总体评价
从调研情况看,广大干部和各界群众对我市简政放权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普遍认为,我市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符合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精神,紧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转变职能的新要求,整体推进顺利,成效初步显现。呈现出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起步早。我市从2012年5月起就把简政放权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整体简政放权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二是推行快。先后三轮五次累计下放、取消、转移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079项,其中下放审批事项885项,取消审批事项145项,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职能49项。三是覆盖广。下放权限涵盖产业发展、项目投资、规划建设、安全生产、工商登记、环境保障、民生事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四是力度大。通过媒体公布了市级部门的权力清单、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市、县(区)、镇政府都建立了一厅式办公服务中心。五是反响好。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行政审批改革减少了办事环节,优化了办事流程,节约了办事成本,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如,市交警支队简化交通违法处理程序后,一年就可为群众节省办事成本1000多万元。一些“权力清单”和事项流程公布后,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有了较大提升。从3000多份调查问卷汇总看,群众对社会民生和经济发展方面的24个事项满意率达到86%以上,对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工作充满期待。
存在问题
总体来说,我市简政放权工作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权限下放不彻底。一是一些权限存在“空放”、说放未放的情况。
合阳县反映,市上说放未放的权限达99项。市级下放的权限看起来数量很多,但实际上有些事权,在下放之前审批权限就在县上。如,计生局一孩准生证的办理、民政局城乡低保审核、国土局下放的23项事权等。二是有些权限下放不够彻底。一些事项县级有申报权,没有审批权,一些事项县级有审批权,但仍须市上审查备案,没有真正达到提高办事效率的目的。如,户口补录业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审报等。三是有些权限在下放过程中,存在冲突情况。如,教育系统***下放事权20项,但市教育局又发文明确其中三项(民办高校非学历高等教育的申报,民办学校设置专业备案的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申请、认定、补发、注销)不予下放。四是部分权限存在收放反复的现象。如,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审批权限下放后又收了上去,给群众造成了许多误解。五是部分下放事项权责不统一。部分干部群众反映,下放的事项中,权责利不统一,市上要求多,部门实质性放权少,责任大的放的多,权利大的放的少,有“人在大厅,章子在局里”的现象。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市上只是把民营企业的许可权限下放,而把大型国有企业保留,也就是把容易出问题的事项下放到县级,使基层的责任和压力更大。这一情况在乡镇一级表现更为突出。
二、承接运行困扰多。一是宣传认识不到位。
从调查问卷可以看出,社会各界群众对市上简政放权工作普遍给予赞誉,但是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和工作流程并不十分清楚。部分县市和部门领导对简政放权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推行不力,有的干部甚至认为“放权只是放没油水的权”。二是承接准备不充分。一些权限下放后,市县部门缺乏必要的硬件设施,存在无法承接转移的问题。如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有关业务,受网络、平台等硬件的影响,存在不能及时办理的现象。一些权限因为专业性较强,县级部门缺乏专业人才,对有关政策、规定、标准吃不透,把握不准,难以操作。三是承接运行还不成熟。从了解的情况看,十一个县(市、区)对承接的事项以及具体运行规则、工作流程、办理时限还没有作出制度性、规范性的安排,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四是上下衔接不紧密。对于下放的权限,市级绝大多数部门没有以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市县之间、县乡之间也缺乏必要的衔接,上级部门对下放后的事项运行情况及时指导监管不够,下级部门对新增业务的管理处于被动承接的状态,致使一些下放事项无法落实。五是部分民生事项仍然存在程序复杂的情况。问卷显示,部分民生项目群众意见较大。有的手续太复杂、办理时间长,如,户口变更、驾驶证考取等。有的还存在乱收费、操作不透明、信息不公开,如保障性住房审核登记,存在凭关系、违规办理的现象。
三、法律法规和体制因素制约大。受法律法规因素制约,一些与群众密切相关又方便基层监管的事项,市一级难以下放。
这一问题在县对镇权力下放中也同样存在。现在公布的保留事项办事流程,对办结时限做了明确限定,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间,方便了群众,但某些事项的办结时限与法律法规相违背,加之受技术、人员力量因素影响,使部分事项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部门压力较大。事权与财权、人权不相匹配,权力与责任不相对等,是长期困绕乡镇政府工作的主要矛盾。在承接过程中,这一矛盾更为突出。乡镇“七站、八所”的人权、财权、事权属上级主管部门,而各项工作的责任在乡镇政府,这种体制机制上的掣肘,使乡镇政府压力大,责任重,许多便民服务的措施不好落实。
四、市区两级矛盾突出。这次调研中,临渭区的部门、街道办和部分干部群众对目前市区两级的运行机制意见较大。
部分干部群众反映,市上部门下放县级政府的一些权限,并没有给临渭区。个别干部甚至感觉到临渭区政府仅仅是市政府的一个综合性部门。受体制影响,临渭区的公安、规划、环保、土地、工商、税务、综合执法、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都是市一级的派出机构,在实际工作中,临渭区对这些派出机构无实质管理权,但又承担着属地管理的重大责任,时常处于尴尬被动境地。这一问题,在中心城市的建设管理中表现尤为集中。如,临渭区承担着征地拆迁任务,但土地出让收益却归市政府,无力承担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临渭区负责保障房建设、城中村改造、旧城片区改造和大部分商品房建设,但规划、土地、建设的各项手续审批权限都在市级部门,导致一些重点工程如老城区改造进展缓慢,先建后批等违规操作比较普遍。临渭区担负着劳动监察、安全生产责任,而资质初审权在市上,权责脱节。另外,在公(廉)租房建设、城市改造补偿和征收、环保环卫、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权限都受到很大的制约,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和华管委,作为市一级的经济综合体,在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这次简政放权中,市委、市政府赋予了“四区”更多的职能和权限,但是因为四个区相关的职能机构不健全,缺乏相应的行政、执法主体,导致一些权限无法运行,难以落实,特别是一些民生事项,处于“空放”状态。如,市民政局给高新区下放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市农机局下放的“拖拉机号牌核发”等事项,因没有承接机构,无法实施管理。
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我市行政审批改革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社会各界的呼声,委员们建议:
一、深入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简政放权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手段,深入宣传简政放权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我市简政放权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进一步公开权力清单和办事流程,提高群众知晓率。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简政放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努力推动全市简政放权工作深入开展。
二、坚持权责对等,切实加大权限下放力度。
对目前已经公布的下放事项,市政府要加大督促协调力度,努力解决下放中的不彻底、不到位、空放假放问题,确保下放事项落到实处。在今后的简政放权工作中,要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既要给责任,又要给相应的权力,切实解决县级部门特别是乡镇政府权责不相称的问题。同时要防止收放反复的现象,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对社会呼声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惠民卡、户口信息更改、结婚证发放、残疾证年审、独生子女以及双女户补助的发放年审、高龄补助领取年审等,要积极创造条件,能放则放,以方便群众。
三、坚持放管并重,着力推动下放权限的良性运行。
市县两级政府作为下放权力的主体,对所下放事项要负起监管责任,既要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又要帮助指导做好管理权限和管理体系的衔接,科学界定职能职责,理顺管理体制,指导基层政府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要加强业务指导,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办事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县镇两级政府作为市级简政放权的承接者,要十分重视事项承接的平台建设,切实把各项利民政策贯彻好落实好。
四、坚持市区一体,努力解决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研究解决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体制问题。要借鉴外地经验,进一步科学界定和明确市区两级职责和权限。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在中心城市建设、规划、环保、土地以及廉租房与公租房建设、城市改造、物业管理等方面赋于临渭区政府更多的权限,以更好地调动临渭区和街道办参与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的积极性。
五、创新运行机制,确保“四区”承接权限的运行。
针对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管委相关机构不健全,缺乏相应行政、执法主体的情况,建议以市政府名义,出据行政执法委托书,分别委托临渭区、蒲城县、富平县、华阴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代行“四区”社会民生管理权限。
六、加强统筹协调,稳步深化简政放权工作。
要进一步调整充实简政放权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强化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好全市简政放权工作的安排部署、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下放事项的审定发布和督办落实。针对法律法规和体制因素制约的实际问题,建议市政府选择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关系密切的若干部门先行试点,大胆创新,力求点上突破。要认真总结我市食品药品改革的成功经验,把行政审批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简政放权工作的新途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