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在09年因入室抢劫被害,12年二审的。现在省高院的法官说案子要重新审理。我们受害人家属应该怎么做?

1、积极配合检察院、法院的工作,因为刑事审判你们基本不能插手的,只能配合司法机关,进行重申;

2、刑事案件重申的话,就是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的,一般为2个月审限,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可以延长3个月。

3、你们要做的就是请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你们进行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