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闭店,如何安置员工的问题?
如果是经营不当导致倒闭,这种情况是不需要考虑安置员工的问题的,但是一定要保证工资正常结算,不可以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
个人建议:
闭店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经营不当导致倒闭,另一种是想要谋求更好的发展进行转移,就这两种来说,前者并不需要考虑安置员工的问题,后者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进行相应的金钱赔偿,我建议你在生活中一定要熟读劳动法,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财产安全。作为员工来说有权要求老板支付精神损失。如果闭店之前老板没有任何通知,工资没有结清的话,你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形式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法》,原劳动部颁布了《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规章,从此,我国新的用人制度开始全面建立和运行。因此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企业破产在解除劳动关系安置职工问题上,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职工,应当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并按企业隶属关系负责安置。企业破产,必须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给予安置补偿,而不是将职工简单推向社会,不予妥善安置。
扩展资料:
按《破产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按照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第481号)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第23号)明确规定,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所享有的补偿金,非正式职工的劳动报酬及企业向职工集资款,都被列为优先受偿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