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代理起诉所需材料有:1、起诉状;2、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诉讼代理人身份证明;4、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其内容必须要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5、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6、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