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货物包括哪些

1、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2、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4、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扩展资料:

政府采购功能:

1、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率。实践证明,政府采购制度是一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公开透明的采购制度。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采购一般资金节约率在10%以上。

2、加强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的发展国民经济和促进实施政策,如保护国内产业,保护环境和支持欠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有必要制定政府采购法律。

3、积极的政府采购市场经济主要体现在:政府正常经营所必需的商品、建设项目和服务的政府采购,由政府自产自建、自办自办向全方位的市场开放转变,极大地激活市场经济;

4、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促进了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产品竞争力等,也促进了市场经济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