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射击比赛的比赛规则有哪些?

射击比赛规则1

射击规则(1)

1、空枪击发是指不装子弹和不充气的击发.

2、开始计分射后的任何充气击发,只要靶上没有弹着,不管是否装填子弹,均计脱靶。

3、护耳只能起消音作用,不准使用产生音响和接收功能的装置。

4、在比赛期间,未经裁判允许,不得将枪支携离射击位置。

5、射手只能在射击地线上,并得到“装子弹”或“开始”的口令、信号后才能装子弹;“停放”口令下达后,射手必须立即停止射击,退出子弹,关上保险,并把枪放下。如果射手在“开始”的口令发出前或“停放”的口令发出后射击或未经裁判员允许仍触摸弹夹和枪支(退子弹除外),可以取消其比赛资格。

6、射手在打完最后一发子弹离开射击地线前,必须经裁判员检查枪支和弹夹,以确保安全。

7、空枪练习必须经裁判员同意,并只能在射击地线或指定地点进行,当前面有人时,必须放下枪支。

8、只要射手在场,裁判员可以检查射手的装备和武器。

9、比赛期间,每放下武器之前,都必须退出子弹和弹夹。气枪放下前,必须打开闭锁装置,呈安全状态。

10、在比赛区域内,运动员不能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话设备。

11、射手身体的任何部分不得接触或超过地线。

12、在比赛场内禁止喧哗或大声说话。

13、射手要携带经过检验的枪支、装备在指定的时间进入比赛场地。

14、在比赛中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对在射击位置上的射手进行指导,射手只能同裁判员讲话。射手希望与人谈话,必须打开枪机,退出子弹,放下枪支,报告裁判员后,方可离开射击地线,但不得影响其他射手。

15、如果教练员希望同射手谈话,应先征得裁判员同意,待射手离开射击地线后方可进行。不允许直接和地线上的射手谈话,否则第一次警告,再有违犯,则从谈话射手的成绩中扣除2环,并让违规教练离开射击地线附近。

16、运动员违反规则,裁判员可依据情况分别给予黄牌警告、绿牌扣环、红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17、违反有关枪支、服装、姿势等规定,给予黄牌警告,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改正,则向运动员出示绿牌,并从其成绩中扣除2环;如果射手仍不改正,则向射手出示红牌,取消其比赛资格。

18、如果违反规则还有意隐瞒,应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

19、如果射手妨碍他人射击,应扣除2环;如再发生,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20、当裁判员向射手询问事故原委时,如射手有意欺骗,应扣除2环;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比赛资格。

21、射手违反安全规则,可取消其比赛资格。射手故意耽搁比赛时间,并想从中得利,先提出警告,如再犯,则从射手成绩中扣除2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