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安局的机构设置

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是市公安局决策的参谋机构,是全市公安机关警务指挥调度枢纽,是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公安局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督办机构,是市公安局机关负责组织协调的综合业务部门。下设110接处警调度室、综合室、调查研究室、信息研判室、警务协作室、机要室、档案室。

信息支队

组织制定本市公安科技强警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通信、公安信息网络建设和科学技术及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公安信息通信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发和建立全市公安业务数据库,提供数据查询服务;负责全局无线通信、有线通信、电视电话会议、计算机网络及系统建设的维护与管理和监控图像系统建设,保证公安信息通信网络正常运行;管理全市公安通信资源,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电话、图像、会议、网络等技术服务和应急通信保障;组织科技立项、申报成果鉴定、评审和技术推广,对公***安全产品实施行业管理和技术监督。

设管理局

承担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入出境、居留、旅行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的审核与管理事务;负责对加入、退出中国国籍和确认国籍的管理以及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中介活动的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审批和办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境护照和内地居民港澳通行证及往来台湾通行证;指导和参与涉外案件、事件的处理;指导和参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信息录入工作和将常住、临时入境境外人员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指导和承担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信息库和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信息库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两个信息库的数据更新和维护工作。

监所支队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拘役所的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公安监管部门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对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统一管理。

市看守所:依法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短、残刑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配合办案单位深挖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收容所: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行收教人员的教育工作,管理被收教人员的生活和卫生,组织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会同卫生防疫部门对收教的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性病检查和治疗,配合社会有关部门搞好被收教人员的回访调查,使被收容教育人员成为身心健康的守法公民。

拘留所:负责对涪城、游仙、科学城公安分局和市局各办案单位执行治安拘留和城区各法院执行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强戒及自愿戒毒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道德教育和康复训练,对不宜强制戒毒或需延长戒毒期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为毒品及其他刑事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

(五)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指导经济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参与并直接承担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管理支队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户政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公***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导和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工作、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和治安保卫组织建设;组织、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禁毒支队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的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对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直接侦办重特大涉毒案件。承办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报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参与或直接侦办全市危害大、影响大、性质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组织协调跨地区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重要案犯的缉捕和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承担绵阳城区出租车行业的警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大要案件;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刑事技术建设,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持;规范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基础工作。

交通警察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组织、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含农用车辆、人力车)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经费、装备的管理;打击车匪路霸、查堵逃犯和其他犯罪嫌疑人;负责全市非机动车管理;指导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巡逻支队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巡逻警察队伍的业务工作;负责绵阳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和重要场所的治安巡逻工作,及时制止和处理现行违法犯罪活动;承担绵阳城区110指令的先期处警任务;参与突发性治安事件、恐怖暴力犯罪的处置和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协助交通警察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参与并组织协调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承担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紧急任务。

机场分局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公安局、民航西南管理局公安局的部署,负责机场飞行活动区、工作区和航站楼公***场所的治安管理;负责专机和警卫对象进出机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场内部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对机场消防护卫大队和安检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机场要害部门的安全监管;负责机场空防安全监管工作;参加机场发生的紧急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机场范围内防火监督和宣传工作;负责机场控制区内和机场东路至绵三公路路口、机场西路至绵吴公路路口的交通管理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区派出所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公安局的部署,依法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社会治安和户籍,侦破、打击敌对势力和刑事犯罪活动,组织、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内部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整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环境,维护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创业园派出所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公安局的部署,依法管理科教创业园区的社会治安,侦破、打击敌对势力和刑事犯罪活动,组织、指导科教创业园区的内部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整治科教创业园区及周边环境,维护科教创业园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政治部暨队伍建设指导室、人事工作室、宣传工作室

政治部是局党委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也是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

队伍建设指导室:收集、掌握、分析全市公安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工作动态;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措施,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公安政治理论;负责局机关的计划生育和政治部文秘、行政管理等工作;配合装备财务处开展局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人事工作室: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警衔、警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优抚、双聘、双考、表彰奖励和协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民警警衔、职务晋升培训计划;承办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调训;负责录用公安民警的具体工作及市局机关人事、劳动管理工作。

宣传工作室: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工作宣传规划,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公安业务与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报刊发行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开展警察文体活动。

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办理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手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受政治部领导和管理。

法制处

组织、指导、推动全市公安法制建设,组织起草、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情况;指导和承办全市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听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劳动教养审核、审批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协调;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教育。

装备财务处

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后勤警务装备计划与基层派出所及责任片区刑警中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局机关经费、国有资产和车辆装备;编制和监督局二级财务核算单位经费预、决算及执行情况;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建设和卫生创建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局党委和市纪委领导下,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民警重大违纪案件的直接查处和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党员民警的控告申诉和组织协调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和管理审计和警察工作。

内设综合室和案件调查审理室。

警务督察支队: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现场监督。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审计处:负责对局机关及局二级财务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财经管理的审计;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执法环节涉案财产管理等专项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党建和包村扶贫工作;领导工、青、妇工作;协助装备财务处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信访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市公安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信息统计、归档等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突发性群众事件;指导检查全市公安系统信访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

集中行使治安管理支队、禁毒缉毒支队行政审批职能;负责出入境管理局、交通警察支队、消防支队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

警务训练处

制定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计划(不包括警衔、职务晋升培训计划);指导全市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负责民警业务技能与岗位培训、警衔晋升和职务晋升培训、学历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警察院校招生政审、实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