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被烧伤毁容,公司不赔偿还喊快上班,你对此有何看法?
如果说这一名女子是在公司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烧伤毁容的,那么公司肯定需要赔偿的,但是如果不是,那么她就没有权利去要求公司给他赔钱呀。但是公司没有在这个时候还催促她去上班,的确是有一点太过分了,一点都不人道,毕竟人家现在伤的这么重,你不去慰问一下,还催促人家上班,她怎么能够去工作呢?
有一些人总是觉得我现在在这里上班,不管我在哪里受伤了,那么你们肯定有相关的责任,比如说要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或者是医药费。可是如果你是在下班时间,不在工作范围之内发生的这个事情,那别人凭什么要给你赔偿呢?如果他们去看望你,给你一点安慰金,那么是他们比较善良,可是如果他们不去看你也一分钱都不出,这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没有法律规定他们必须要去拿钱看你吧。
但是如果你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的,不管是领导人还是老板,都没有任何一点反应的话,那么肯定就是直接去报警,让警察处理这件事情了,只要你有相关的证据,那么法院肯定是偏向你这一边的,不用担心败诉。而且你的同事他们应该都是可以给你作证的,所以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去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忙。
在这件事情当中其实也不好怎么评论,因为我们还不知道具体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但是公司催促她去工作的这个事情, 的确是有一点太过分了,我相信她就算康复了之后,也不想要再到这里去上班了,因为这家单位这么的没有人性,想必大家要是知道了,也会远离这家单位。我们虽然说是出来打工的,但是还是需要得到相应的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