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何不签劳动合同
问题一:小公司为什么不签劳动合同 很多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嫌麻烦,如果签订了合同,劳动者总是要求按照合同办,这样他们单位一方临时变卦就比较棘手。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缴纳社保,签订合同只是其中一个前置程序而已。
问题二: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3、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问题三: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告? 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
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两个完全没关系的系统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
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没有双倍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问题四: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我可以要到双倍工资吗 第一:你所担心的是其实是劳动关系的证明问题,如果能够证明你和该公司有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能够证明,则根据劳动法地十四条和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条文你自己看),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时间超过一年,还应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我认为你所有的证据加上公司的举证责任,完全能够证明你的劳动关系。
所以,你能要到双倍工资(当然前提是没签合同不是你的过错)
问题五:为什么很多私企都不签劳动合同 我认为:
1.一些私企老板有法律的误区,员工 *** 意识薄弱
认为不签合同就不用负责任,其实不然。
只要是员工进行法律途径的 *** ,能够证明有劳动关系,则:
没有签书面合同的,法律明文规定,从第二个月起至签订书面合同时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没交社保、公积金的需要补缴,并且劳动者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2.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也是社会的情况,员工为了寻求工作,往往会处在一个弱势的位置。
问题六: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有什么作用?我是公司员工,公司签了合同不给我,为什么 公唬签订合同不给你,是防止以后产生劳动纠纷,你手里有证据证明是劳动关系。
其实,你有工资条也可以证明你们的劳动关系的。
问题七:我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就不给我发工资,这个是合理、合法的吗? 如果你觉得不合理的合同可以不签,只要你有在公司呆过的相关证明,比如工资条,工作证,你还有公司给办的社保,而且有同事证明你确实有在公司做过,他扣你工资就完全没有理由,而且也是违反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里,凡是有形成劳资关系且有一定证明凭据的,资方必须对劳方的劳动给与合法的报酬。。。。供您参考下,希望采纳。
问题八:进厂为什么要签劳动合同?不签会怎样? 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是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处理双方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
问题九:不签合同有两倍工资 为什么很多企业还是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和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 ,主要是为了让员工无法提供劳动关系的证明也是为了在出现纠纷时为员工正常维#权制造困难,而目前员工的维#权意识比较差,很多员工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及时维#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所以才会出现很多小型企业不予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相应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