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请假书面证明怎么写

一般来讲证明按公司规定请假了,不是旷工 ,就具有法律效力。标题写《请假条》;称呼后面加冒号;正文:请假理由;署名:写在正文下右下方第三行处;日期:写在署名下面,另起一行。请假条,是请求领导或老师或其它,准假不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活动等的文书。

一、请假规定

1、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领导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由部门领导核定,人事行政部核准,提交到人事行政部存档,否则请假不生效;员工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均以旷工论处。

2、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3、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请假,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方式向部门领导报知(短息无效),并于事后补办相关手续,附:有关证明请呈交以此作为请假依据,否则以旷工论处。

4、员工请假1天经部门领导批准同意;请假1天到3天需要人事行政部经理签字同意才可生效;请假3天以上(含3天)部门领导核定,人事行政部核准,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部门领导请假,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将《请假条》提交到人事行政部,否则请假无效。

5、假满之日均需到人事行政部销假,如确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须事先通知人事行政部及所在部门领导,在回公司后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批准后补办手续,否则依旷工论处。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