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中的外墙产权与处置

1、外墙作为建筑物主体部分,依法由业主***有。

2、违反法律、规约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是侵权行为。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