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法律主观:
征地拆迁的问题有:宣传工作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健全、补偿方式相对单一、补偿安置标准不够完善等。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方法是: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
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