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政策包括哪些
健康扶贫政策包括以下内容:
1、为健康扶贫对象进行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健康扶贫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后为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档案;
2、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成立了由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服务,以贫困人口为重点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为100%,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卧床患者实施上门服务,并对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和脑卒中患者针对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
3、健康扶贫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给予补贴;
4、区域内住院治疗免起付线,提高健康扶贫对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5、实行健康扶贫对象住院“一站式”报销便民服务;
6、实行健康扶贫对象县域内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
7、“9+1”种大病专项救治。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