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银行卡借给别人做流水合法吗?
银行卡给别人做流水是犯法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银行卡给别人走流水的行为是违法的,向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真实的流水记录,提供虚假的流水记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走流水的话通常就是需要向银行贷款,但是向银行贷款就必须得提供贷款申请人真实的流水记录,帮助别人走流水,就等于帮助别人去准备虚假的材料证明骗取贷款,骗取贷款会被判处3~10年不等有期徒刑。而且是银行卡实名制,按规定本人使用,禁止出租出借银行卡。银行卡借给别人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的管理规定,其次如果拿该卡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动,借卡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客户办理银行卡,就与银行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是不具有转移性的,所以客户在没有取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让银行卡,意味着将自己所应承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转让变更,既是违约行为也是无效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