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朋友借给十万元还钱时没有要利息,两年后却来索要,该给吗?
跟朋友借了10万元,这样的借贷关系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如果约定有利息的,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不得收取利息。
所以是否要支付给朋友利息,要看之前的借贷过程中是否有关于利息的约定,还要看是否约定明确,否则主张利息也不会得到支持。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需要约定明确才得主张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虽然也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类型,但是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实践合同,需要一手签订合同,一手支付金钱,合同才成立并生效。
回到本案,跟人借了10万元,并于20个月后还款,但当时对方并未主张利息,也没有明确说明放弃利息,所以对方主张利息的权利一直存在。只要在合理的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都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而对方能否主张利息的要求,其实就要看借钱的时候是约定明确需要支付利息,通常可以从借条上看清情况,往往是一目了然的。如果只是口头承诺,那么就需要提供其他佐证,或者借款人自己承认了。
借款时约定了利息,在合同履行期限满三年内都可以主张
只要双方在借款合同时,约定了需要支付利息,那么借款人偿还本金时理应一同偿还利息,但是如果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而借款人也没有支付利息,出借人并没有明确放弃主张利息的权利,那么就可以在合法的期限内主张利息。
这样的主张,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就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时的三年内主张权利。
如果超过没有主张,对方也承认存在利息,并且没有主张诉讼时效过期的抗辩,那么出借人还是可以获得胜诉的权利呢。
从情感上来说,有人愿意借10万用2年,可以适当支付利息
在目前的环境下,有朋友借给你10万元使用了2年,其实这是不小的人情,这笔钱即使他存了银行,也可以获得好几千的利息,借给你却分文收益不获得,而且还抵消不了通货膨胀的损失,实际是亏损了。
这类借款,从情感上来说,不管基于什么原因,才在两年后重新主张利息,都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助,如果约定明确有利息,那么更应该偿还全部应该支付的利息。毕竟并不是每一个都会愿意借钱给,并使用这么长的时间。
这是一种情分,自己应该认真珍惜并懂得回报,这样以后遇到困难,朋友才可能会再次帮助你度过难关。
结语
借钱是个永恒的话题,特别许多借贷是基于情感和情分的帮助,在还钱时更应该将情分考虑其中,特别是朋友关系的借贷。
假如是其他民间借贷,没有明确约定利息,就不用承担情感上的负担。特别是面对高利贷的民间借贷,能减免一部分是一部分,大可不必搭理他们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