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惩罚恶,是保护善

你的大前提不正确:

“法律是按照它的准则办事,不分辨善恶而是看是否与其相违背”这个陈述是错误的。法律是分辨善恶的。

依次回答你的问题:

1、为什么以法律为准则?

现代社会为了能够有一个正常的秩序,为了统治阶级能够对社会进行有序的统治,因此需要一种人人必须遵守的秩序。这个秩序现在被称为“法律”。

2、法律就是绝对正确的吗?

法律并非绝对正确,举一个例子。我国禁止一夫多妻,一夫多妻是违法的,甚至会被刑法制裁。但印度就承认一夫多妻。由此可见在某些方面无正确错误之分,与传统和习俗有关。

3、法律也是人编写的不是吗?是人就有他的立场,既然他只能代表一方立场那为何要袒护循规蹈矩的人。善一定是值得保留,恶是一定值得消灭的吗?

1)法律是人编写的,但不是一个人编写的。一群人根据社会习俗与维护社会秩序、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制定了法律,不同国家法律不同,当然是因为认识不同、立场不同而制定了不同的法律。

2)不存在袒护循规蹈矩的人之说。法律对遵从它的人做出了积极的评价,就是遵从的人有自由,法律不去干涉他的生活。但对于不遵从它的人,法律就会对他做出消极评价,就是依据法律对他进行惩处,最重的就是剥夺生命。

遵从法律就是你说的“循规蹈矩”,“袒护”就是对守法的人的法律评价,这是法律强制性的体现。

3)为了保证每个人都能够平安的生活在这个世上,而不因为其自身条件的差别导致其遇到任何的故意的人为的危险,因此要对遵从法律的人给予积极评价。你说的恶必须受到惩罚。

4、原始社会没有法律照样进化,优胜劣汰、自由竞争不好吗?

不好,法律开始没有,后来有了,说明法律的出现是必然的规律。正如你说的,凡事都是优胜劣汰,符合自然规律的,那么现在出现的法律也是有其自然规律与社会背景的。

自由竞争?如果无法律,命都朝不保夕,谈何竞争。网民们也不能安全活这么大还能上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