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法律主观:

不受著作权法 保护的对象 (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不适于 著作权保护 的对象包括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属于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三)欠缺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 著作权合理使用 的概念、条件、12种合理使用的情形

法律客观:

《著作权法》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