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怎样应对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
首先,美国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法律保障。早在1950年,美国就制定了《灾害救助和紧急援助法》,它是美国第一个与应对突发事件有关的法律。该法规定了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的救助原则,还规定了联邦政府在灾害发生时对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协调方式。至今,美国政府所制定的应急法律主要有《国家安全法》《全国紧急状态法》《反恐怖主义法》《减灾和紧急救助法》《使用军事力量授权法》《航空运输安全法》等近100个相关法律,还有《国家应急预案》《联邦应急计划》等规章制度,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应急立法体系。1976年,国会通过的《全国紧急状态法》是影响最大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它对紧急状态的宣布程序、实施过程、终止方式、紧急状态期限以及紧急状态期间的权力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这项法案,总统有权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在紧急状态期间,总统可以为行使特别权力颁布一些法规。此外,美国各州、市和地方的立法机关就危机处理有不同的紧急状态立法,州长或市长有权根据法律和危机事态宣布该州或该市进入紧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