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和特定主体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⑥其他义务。

法律分析

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为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力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某些利益,是公民实施某一行为的可能性。作为国家根本大法,也没有必要对公民的各种权利加以规定。因此,宪法所确认的只能是一些基本的权利,即那些表明权利人在国家生活基本领域中所处的法律地位的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于国家的首要意义的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是一致起***同反映并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和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