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法官告诉会改判是会改判吗

法律主观:

所谓再审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过程,其目的是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进行纠正。但是否改判不能按概率计算,而是根据新 证据 的法律效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是否确有错误等法定条件,经人民法院审理确定。 《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的 申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 诉讼 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 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五十六条 重新审判的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 一审 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 二审 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 二审程序 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 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