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法规定检察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什么职责

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调查职责、处置职责。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1、参加检察委员会会议,对检察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

2、经检察长批准向检察委员会提出议题或者提请复议;

3、受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指派,对本院检察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未经检察长或者主持会议的副检察长批准,不得缺席;

5、遵守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各项工作制度;

6、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的其他职责,另行规定。

检委会,全称检察委员会,是各级检察院设立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和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总结检察工作经验、讨论决定有关检察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检委会的职能多限于业务,一般不涉及行政工作,性质类似于法院的审委会、报社和广播电视台的编委会。

检委会由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委员和部分资深检察官组成。检委会委员原则上要求设置单数,担任检委会委员的资深检察官一般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最高检检委会应当具备一级高级检察官以上等级;

2、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应当具备三级高级检察官以上等级;

3、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应当具备一级检察官以上等级;

4、县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具备三级检察官以上等级。

检委会作为检察院的法定业务机构,委员和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一样,任免均需经同级人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检察官法》

第二条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七条 检察官的职责:

(一)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三)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四)开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工作;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检察官对其职权范围内就案件作出的决定负责。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除履行检察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第九条 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可以将部分职权委托检察官行使,可以授权检察官签发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