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买卖伪造消防职业资格证被捕,他涉嫌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他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中多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之规定。浙江一男子买卖伪造消防职业资格证被捕
嵊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在对某高层住宅小区展开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住宅小区消控室值班人员陈某无法执行相应消防措施操作指令,且不会正常操作消防控制主机及自动消防设施。经核查,消防救援大队判定陈某证书涉嫌伪造,后查明该伪造证件是从钱某处购得,消防大队将情况移送当地公安局立案侦查。
经公安部门调查,钱某行为已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逮捕,并转交检察院对其进行起诉。?
他涉嫌违反刑法中多条规定及刑事诉讼法中第十五条之规定,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论罪处罚。他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在以上法律条文当中,明确规定了对于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处罚以及适用的减刑标准。被告人钱某行为已确定是违反相关法律的,应该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论罪处罚。法院综合以上法律条款中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执行,并处罚金。
同时消防部门还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提示,使用变造假证是违法行为,不具备相关能力难以处置,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大家应坚决抵制此类行为。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高楼大厦中的人们对于消防措施愈发重视,而高层住宅小区内的消防控制室是重中之重。在此岗位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能力,在小区出现火灾时有能力进行处置,否则一旦遇到火灾,极有可能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后果简直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