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安全的列子?

2012-06-12 14:53 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案例一:疲劳驾驶撞违停车 酿成惨剧怵目惊心

2011年7月4日3时40分,武汉市青山区驾驶人梁某驾驶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鄂AE3892号大型普通客车,乘载54人(含2名幼儿,核载55人),由广州驶往天门,行至仙桃市境内随岳高速公路229公里加300米处,在停车下客过程中,被后方驶来的鄂F1N210(鄂FEA30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撞击,两车冲出高速公路护栏翻入边沟,并起火燃烧,导致客车上24人死亡、货车上2人死亡,29人受伤。

经调查,鄂AE3892号大客车驾驶人梁伟在高速公路上紧急停车带内违法停车下客,且车身左侧占用部分行车道(约0.5米),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鄂F1N210号大货车驾驶人赵天峰长时间连续驾驶,严重疲劳,加之凌晨时分精神困乏,未能及时发现并避让前方停车的大客车,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警示: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违法上下乘客引起交通事故乃至恶性事故的例子已经不胜枚举,疲劳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更是数不胜数。这样的违法行为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更是对自己生命和财产安全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案例二:校车超员超速逆行 花儿朵朵带血漂零

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一辆号牌为甘MA4975的运送幼儿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由西向东行驶至正宁县正(宁)周(家)公路榆林子镇下沟村一组砖厂门前路段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号牌为陕D72231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43人受伤。事故原因是甘MA4975小客车严重超员,在大雾天气下逆向超速行驶。驾驶人在事故中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县政府及教育、公安等部门相关责任人、幼儿园负责人和校车的所有人被追责。

警示:学生安全关乎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安宁与和谐,涉及千家万户,校车安全更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校车驾驶员,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法规,谨慎驾驶,做到不超载不超速,文明规范行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乘车安全。

案例三:小车违规载客又超员 浓雾危险山路狂奔

2012年3月4日,恩施州建始县驾驶人陈某某驾驶一辆昌河牌小型客车(核载7人)搭载14人,在该县官永公路驶出路面翻入约68米深的崖下,造成6名乘车人当场死亡、车上9人受伤。事发路段为坡道、急弯、临崖且路侧无任何安全防护设施的危险路段,事故发生时为雨雪浓雾天气,路面能见度低、道路积雪。但该车乘载了15人,超过核载人数的114%,且下坡急弯路段未保持安全车速。

警示:多拉快跑辛辛苦苦,出了事故人财两空。

案例四:酒后驾驶车毁人亡 危险驾车害人害己

2011年3月28日2时9分许,荆州籍驾驶人周某驾驶一辆东风雪铁龙牌小客车沿东环路行驶至该市胸科医院门前路段时,车辆撞上道路右侧树木,致使车内3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经查,此事故系驾驶人酒后驾驶所致。

警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一名驾驶人必须牢记在心的平安符。

案例五:旅游车假期违规经营 雨雾违法行车坠河

2011年10月1日15时许,湖北省荆州市九州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熊某驾驶该公司鄂D14566大型客车(核载35人、实载35人),从湖北省荆州市开往神农架,当行至宜昌市兴山县境内312省道129公里加800米处时,车辆失控撞坏右侧波形护栏冲出路面,坠入香溪河中,造成16人死亡,19人受伤。肇事客车属挂靠经营的旅游客车,存在私自转租、私下揽客、随意变更线路等行为,且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在雨、雾等异常天气条件下,车速过快。

警示:安全才是最大效益,守法才能长久经营。

案例六:大客制动失灵 客运站前肇事

2009年5月3日,本市王某驾驶鄂N02XXX号大客车在XX公司出站口下坡时,由于客车制动失灵致使车辆失控,冲至非机动车道与鄂N04XXX中型客车相撞,致路边摊贩和行人2人死亡、4人受伤。

警示:安全无小事,病车莫上路。

案例七:夜半雾浓疏忽大意 乡村公路酿成大祸

2009年4月14日23时36分,本市许某驾驶一辆箱式小货车从XX镇回XX。许某在乡村道路路况不好, 且雾大视线不佳的情况下,疏忽大意,未保持安全车速,行驶至XX村原老新电排站时,所驾车辆驶出路基后侧翻,撞倒老新电排站一废旧房屋,致许某及车上乘员4人死亡、1人受伤。

警示:乡村道路路窄弯急隐患多,恶劣天气视线差,驾驶人应该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案例八:违法掉头两车相撞 操作不当四人命丧

2011年11月29日凌晨,XX市何某某驾驶一辆王牌小型货车从XX到XX。0时40分许,当车行至X省道XX农场移民区19号门前路段时,何某某未仔细查清道路上来车,违法左转弯掉头又向后倒车,遇胡某某酒后驾驶一辆“桑塔纳”牌小型轿车,未保持安全车速,撞在何某某所驾货车右侧中部工具箱处,造成4人死亡。

警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何某、胡某的行为和后果充分印证了“小心谨慎安全在,疏忽大意事故来”这一深刻道理。

案例九:违法超车占道强行 疏于观察路口肇事

2012年01月16日四川省资阳市李某某驾驶川M70XXX号中型客车,沿318国道由荆州方向往武汉方向行驶。19时30分许,行驶至318国道XX路段,在超越同方向行驶的摩托车时驶往道路左侧,与一辆由道路北侧路口右转弯的摩托车发生挂擦。摩托车产生逆时针旋摆后,又与道路北侧行道树相撞,致摩托车上2人1死1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李某某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时观察疏忽、未确保安全车速且强行超车。

警示:交通标志、标线是规范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保障。强行越线占道超车意味着脱离了安全的轨道。

案例十:路口争道抢行 导致一人死亡

2012年1月19日8时许,XX镇刘某驾驶一辆长安牌微型小货车,沿XX大道由XX方向往XX方向行至XX交叉路口处,刘某所驾车辆的右前部与相对方向左转弯的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致三轮车驾驶人死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刘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车速,三轮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且未遵守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规定。

警示:勿以快慢论英雄,安全车速最重要;减速慢行不争抢,文明礼让保安全。

案例十一:大货转弯有轮差 别让无知演悲剧

2012年2月22日,河南省商丘市焦某某驾驶一辆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沿318国道由东向西行驶。12时许,行驶至318国道XX路段时,焦驾车通过弧线弯道时驶向道路左侧,致相对方向的一辆东风牌厢式货车撞在焦某某所驾车左侧中部,致货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焦某某雨天驾驶机动车行至弯道处未降低行驶速度,且将车辆驶向道路左侧路面,是形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警示:车辆转弯时,前内轮转弯半径,与后内轮转弯半径之差,就叫内轮差。车身越长,转弯幅度越大,形成的轮差就会越大。小型车最多产生接近0.6米的内轮差,而大货车则可达到2米多。

案例十二:自卸车雨刮器损坏 斑马线上撞死行人

2012年3月21日19时10许,,XX熊某某驾驶一辆轻型自卸车,沿XX省道由XX行驶。行至XX超市门前路段时,因车辆雨刮器装置损坏,未能及时发现人行横道线上的行人,致一行人倒地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示:照明灯、转向灯、雨刮器、喇叭等部件虽小,却是安全行车的保障。安全无小事,多一分侥幸多一分危险,多一分小心多一分安全。

案例十三:强行超车陋习难改 倚仗车大竟当霸王

2012年4月22日,XX镇蒋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沿XX公路由东向西行驶。7时10分许,行驶至XX门前路段,蒋某某突然强行超车驶入道路左侧,致相对方向电动三轮车慌忙向右避让,驶上路肩堆放的碎石堆后,又向左侧翻,车后搭载的2人摔倒在蒋某某所驾货车左后轮前,被碾压头部当场死亡。

警示:强行超车是较为常见的一种交通陋习,是导致许多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告别这种严重交通陋习。

案例十四:心中毫无安全弦 肇事丧命太可惜

2012年5月2日,XX薛某持A2类驾驶证醉酒后驾驶宗申牌二轮轻便摩托车,沿XX路从XX往XX回家。21时55分许,行驶至XX路段时,薛某驾车驶入道路左侧失控摔倒,人和摩托车在地面上前滑,与相对面来的一辆小型客车接触,薛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薛某无证驾驶(所持A2类准驾证与所驾驶车型不符)、醉酒驾驶、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越过中心双黄线行驶,且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小型客车驾驶人雨天、夜间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车速,是事故的次要原因。

警示:安全不是儿戏,生命不能彩排。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薛某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人,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酿成自己死亡的惨剧,教训极为深刻。

案例十五:技术生疏狂演杂技 无辜生命惨遭横祸

2012年5月3日,XX镇袁某无证驾驶一辆捷达牌小车(搭载1人),沿XX省道由北向南行驶。13时30分许,行驶至XX省道28KM+592M处,由于袁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技术生疏,雨天超速行驶,在经过道路西侧积水路段处时,车辆失控驶至道路左侧,撞上道路东侧三棵护道树后,又将骑行自行车的刘某某撞倒,继续旋转过程中又撞到道路右侧的一棵护道树。致骑行自行的刘某某当场死亡、小车上乘客受伤,二车及四棵护道树毁坏。

警示:驾驶机动车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熟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的驾驶技能,是驾驶机动车上路安全行车的基本前提。

文明出行 从每一步做起

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这六大交通陋习是影响安全畅通的羁绊,是扰乱交通秩序的罪魁,一旦养成这种陋习,我们的美好生活将失去屏障,每一个追求幸福的人切莫掉以轻心。

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无数血的教训证明:这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是生命的克星,是幸福的天敌,一旦与之沾边,那就是一脚踏进了地狱,每一个珍爱生命的人一定要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