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拆迁安置房,麻烦出来一大堆。谢谢大家
首先明确一点,另外一位朋友的说法是错误的。
具体如下:1、你与房东在交易时(即签订买卖协议时)虽然房东尚未取得房产证,但是其后其可以并且取得了该房的房产证,那么你们之间的买卖协议就是有效的;
2、你房东办理其自己的房产证所花费的费用应当由房东自己负担;
3、房产证由你房东变更为你们夫妻名下时发生的费用需要查看你们买卖协议的具体约定(如约定由房东负担那就就是房东负担,如约定你们负担那就是你们负担,未约定的也是你们负担);
4、所谓的扩建部分的税费也是应当由房东负担的,因为你购买的标的物是房东所有的120㎡的房产,而不是拆迁安置房的资格;
具体解决方案:1、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房东办理该套房产过户;
2、法院审理判决后,再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强制执行后,由法院执行局为你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其他材料,你那该些材料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