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追加原告的法律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首先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其次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追加***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最后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