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制定新法律的时间

欧盟通过反垄断新法,严打科技巨头垄断行为

 欧盟通过反垄断新法,严打科技巨头垄断行为,欧盟从 2023 年开始加强对大型科技公司的监管,各家大型科技企业或多或少都曾被调查。欧盟通过反垄断新法,严打科技巨头垄断行为。

欧盟通过反垄断新法,严打科技巨头垄断行为1

 经过几个月的谈判和程序上的障碍,欧盟已经通过了一对里程碑式的法案,旨在控制大科技的权力。《数字市场法》和《数字服务法》旨在促进更公平的竞争,改善隐私保护,以及禁止使用一些更恶劣形式的定向广告和误导性做法。

 例如,《数字服务法》重点关注Facebook、亚马逊和谷歌等在线平台。他们的任务是更加积极主动地进行内容审核,并防止在其平台上销售非法或不安全的商品。用户也将能够了解算法如何以及为什么向他们推荐某项内容,并质疑任何以算法作出的审核决定。

 最后,公司将不再能够使用敏感的个人数据进行广告定位,向儿童出售广告,或使用黑暗模式--欺骗性的页面设计,可以操纵你对某事说 "是",即使你更愿意说 "不",例如加入一项服务或阻止你离开你不再想使用的服务。

 这些义务是按滑动比例运作的,因此最大的平台将承担最大的义务。每月拥有4500万或更多用户的平台将接受独立审计,以确保它们能够防止假新闻和非法内容。这些平台还必须向(经批准的)研究人员开放其算法和数据,使他们能够研究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潜在危害。

 同时,《数字市场法》更侧重于防止像谷歌、微软和苹果这样的平台主导者滥用其规模。这包括与小型竞争对手的服务提供更好的互操作性,确保文件可以在系统之间发送。

 应用商店也有一个很大的例外,开发者现在有权与他们的客户联系交易,而不需要通过有关的平台持有者。平台持有者将不能再给自己的系统以优惠待遇,例如谷歌在推广自己的购物服务时就比竞争对手的服务好。

 欧盟对这两项法案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如果监管机构发现违规行为,可以对其进行最高达前一年全球总营业额10%的处罚。然而,如果官员发现 "重复违规",这一数字将上升到全球营业额的20%。这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即使是苹果公司也无法承受经常性的损失。尽管与GDPR的规定一样,欧盟仍有问题需要回答,即它准备在监督大型科技公司的机构背后投入多少努力、时间和金钱。

 既然已经通过,《数字服务法》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除非有一些程序性问题拖延),而《数字市场法》将在不久之后生效,主要平台(被称为 "守门人")将有六个月的时间在新规则适用于他们之前把自己的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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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议会正式通过了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12月提出的《数字市场法案》(以下简称“DMA”)和《数字服务法案》(以下简称“DSA”),将其整合在一个“数字服务一揽子法案”(Digital Services Package)中,试图藉此解决所谓“看门人”大型科技公司的问题。

 鉴于苹果公司在欧盟的年度营业额规模,加之该公司旗下拥有并运营着吸引力大量活跃用户的平台,苹果公司几乎肯定会被归类为“看门人”,因此将受到DMA法案规则的约束。根据这项法案,“看门人”大型科技公司必须:

 - 允许用户从第三方应用商店安装应用,并直接从互联网侧载;

 - 允许开发者在应用中提供第三方支付系统,并在“看门人”的平台之外推广优惠;

 - 允许开发者将其应用和数字服务直接与那些属于“看门人”的应用和数字服务进行整合,包括允许发信息、语音呼叫和视频呼叫服务可与第三方服务互操作等;

 - 允许开发者获取任何硬件功能,例如“近场通信技术、安全元件和处理器、身份验证机制,以及用于控制这些技术的软件”等;

 - 确保所有应用都是可卸载的,并允许用户在与订阅类似的条件下,取消订阅核心平台服务;

 - 允许用户选择将默认语音助理服务更改为第三方选择;

 - 与开发者和竞争对手***享数据和指标,包括营销和广告表现数据等;

 - 设立一个独立的“合规职能”小组,由一名独立的高级经理来监督其遵守欧盟法律的情况,并向其赋予足够的权力、资源和管理权限;

 - 向欧盟委员会通报合并和收购交易。

 与此同时,DMA法案还试图确保“看门人”科技公司不能再做以下事情:

 - 不能预装某些软件应用,并要求用户使用任何重要的默认软件服务,如Web浏览器;

 - 不能要求应用开发者使用某些服务或框架(包括浏览器引擎、支付系统和身份提供商等)才能在应用商店中上架自己的产品;

 - 不能对自己的产品、应用或服务给予优惠待遇或排名高于其他开发者开发的产品、应用或服务;

 - 不能将通过一项服务收集的私人数据重复用于另一项服务;

 - 不能为企业用户创造不公平的条件。

 另外,同样已获欧洲议会批准的DSA法案则要求,“看门人”平台必须采取更多措施来监管互联网上的非法内容。

 根据DMA法案的规定,违规公司将面临最高相当于全球总营业额10%的罚款;如果反复违规权,则将面临最高相当于全球总营业额10%的罚款,外加最高相当于全球总营业额5%的定期罚款。

 此外,如果“看门人”公司存在“系统性 侵权行为”,那么欧盟委员会将可对其实施额外的制裁,例如迫使其出售一家企业或部分业务(包括单位、资产、知识产权或品牌),或禁止“看门人”公司收购任何在数字领域提供服务的公司等。

 到目前为止,苹果公司一直都在强烈抵制各国政府对其操作系统和服务作出改变的尝试。举例来说,苹果公司宁可选择在荷兰连续几个月支付每周550万美元的罚款,也不愿服从该国消费者和市场管理局(ACM)的命令,允许在荷兰约会应用中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

 欧盟反垄断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已经成立了一个DMA特别工作组,预计将有大约80名官员加入其中,但有些议员呼吁成立一个规模更大的.特别工作组,以对抗大型科技公司的力量。

 现在,“数字服务一揽子法案”只需获得欧洲理事会的通过,就可在秋季生效。

 在欧盟之外,苹果公司的生态系统也正在日益到世界各国政府越来越严格的审查,包括美国、英国、日本、韩国和更多国家的政府等。

 很明显,全球监管机构都很有兴趣探索有关应用侧载和互操作性的要求,预计世界各国政府将在这个问题上进一步合作。有专家预计,苹果公司与全球监管机构之间将展开一场“残酷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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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欧盟从 2023 年开始加强对大型科技公司的监管,各家大型科技企业或多或少都曾被调查。

 一份新的报告显示,由于开放媒体联盟 (AOM) 的视频许可政策,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希望调查苹果、谷歌、亚马逊、微软、腾讯、Netflix、Hulu 等多个大型科技公司。

 AOM(Alliance for Open Media)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1 日,目标是开发免费、免专利的影像编码格式,来替代需要专利授权的影像编码 H.264 和 HEVC。

 据公开资料,开放媒体联盟是一个发展开放影像编码的非营利组织,目标是开发免专利的影像编码格式,作为 VP9 影像编码的继任者,取代需要专利的 HEVC 影像编码,创立成员有 Amazon、Apple、Cisco、Facebook、Google、Intel、微软、Mozilla、Netflix,该联盟的目标是在 BSD 2 授权条款下发展一个新的影像编码格式,会从Daala、Thor和VP10中取用元素。

 据路透社报道,欧盟监管机构对于该联盟并不满意,因为欧盟想了解这些公司是否存在违反视频许可政策的行为,以及这是否以及如何影响那些没加入该联盟的公司。

 今年早些时候,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向一些公司发送了一份调查问卷,称他们正在调查“AOM 及其欧洲成员涉嫌与 AV1 许可证条款相关的反竞争行为”。

 “委员会有消息称,AOM 及其成员可能会对 AV1 技术创建时不属于 AOM 的创新者实施许可条款 (强制性免版税交叉许可),但他们的专利被认为是 (其) 技术规范的关键,”该文件指出。

 "欧盟委员会证实,正在对 AOM 的许可政策进行初步调查," 欧盟执委会发言人对路透表示。这名发言人表示:“欧盟委员会进行初步调查的事实并不预示调查结果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他没有提供进一步的细节。

 到目前为止,苹果、谷歌、Netflix、博通、思科和腾讯在报道发布时没有回应路透社,Meta 和亚马逊拒绝置评。